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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


来源: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6-03-23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

 

 

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
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,提高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(操作)员的安全意识,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,确保农业生产正常开展和道路交通安全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结合上级部门工作安排,我市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,对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宣传发动

各镇(乡)要按照年度检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,组织好户籍在我市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参加检验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把通知传达至村委会和相关车属单位,在各村委会和圩场宣传栏处张贴通知;充分发挥村干部和“平安农机”示范村的作用,努力把通知的主要精神传到拖拉机户主,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检验工作。 

二、落实检审要求

1.本市辖区内(包括厂矿、林场等单位)的拖拉机、手扶变型运输机、联合收割机统一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参加检审。各镇(民族乡)政府、村委会要以便捷、准确的通知方式传达到在外地搞运输的本市户籍拖拉机主或驾驶(操作)员。

2.已享受购机补贴并购买了联合收割机的农户,仍没有注册登记的应及时办理检验和入户登记。

3.凡参加年检、入户的拖拉机户主必须开机车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验车;机车年检的需提交农业部门核发的行驶证、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凭证进行二级以上技术检测保养。

4.驾驶员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需提交农业部门核发的驾驶证,到市防疫站体检,驾驶证补发和注销按正常程序办理。

5.凡拖拉机驾驶证超期1年内仍有档案记录的驾驶员可于集中年检审期间携带相关手续(身份证、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八张)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新证换领,超过1年的需重新报名考取。初次申领或重考拖拉机驾驶证、手扶变型运输机、联合收割机操作证的,可带齐相关手续(同换证)到办证机关报名。

6.提高服务水平,减轻农民负担。凡多年未年检及换发有效牌证的拖拉机户主,在年度检审期间自觉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年检换证手续的,给予简化手续和适当减免部分规费。

    三、严肃工作纪律

    农业(农机)部门要做好农机驾驶(操作)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,要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责任追究制度,落实车属单位、户主和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,增强广大农村农机操作手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。提高服务水平,减轻农民负担。年度检审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,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,坚决杜绝“三乱”行为。对检审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。

    检验和审验办理地点:市东山路121号(即慧光路中国银行对面),联系电话:6631509、662399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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